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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訊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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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6 月 7 日臺教國署原字第 1110071896 號函辦理。
二、計畫目的:透過旨揭計畫,發掘同時具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(簡稱雙重殊異生),滿足雙重殊異生之多元教育 需求。
三、申請對象:請貴校依總統教育獎、模範兒童及才藝競賽得獎名單(如附件),視學生實際需求踴躍向本局提出計畫申請經費。名單以外之學生若具有雙重殊異特質者,學校亦可提出申請。
四、申請方式及期限:請貴校於 111 年 7 月 11 日(星期一)前將相關紙本文件以掛號方式寄至本局特幼教育科(地址: 7082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 6 號 4 樓),信封袋上請註明「申請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實施計畫」字樣。
五、請貴校師長本於教育愛之精神,積極發掘具雙重殊異特質之學生,踴躍提出計畫申請經費。
六、檢附實施計畫及總統教育獎、模範兒童及才藝競賽得獎名單(如附件)。
七、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特幼教育科彭琳絜小姐,電話 06-2991111 分機 7849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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