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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:
一、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中華民國 111 年 11 月 18 日桃教特字第 1110110986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協助轉知所屬有相關需求之學生及家長知悉,如有學生欲跨區報名參加桃園市適性輔導安置,請學校派員參加旨揭說明會。
三、旨揭函文及說明會實施計畫如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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